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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24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切实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排水防涝主体责任,确保2024年城市安全度...

更多内容 2024-04-24 0浏览

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怎么处理?

《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根据这一规定,除了情况比较复杂的案件外,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比较复杂的...

更多内容 2024-01-05 1浏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纠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其性质属于行政协议。在这种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通常应当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通过民事诉讼。典型案例:2007年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了一块土地,并与县国土局、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取得了土地证。县行政机关在关于某小区的批复中,对原告建设的项目的容积率确定了不大于1.78。县发改委...

更多内容 2023-12-13 1浏览

宅基地征地的赔偿标准

宅基地征地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

更多内容 2023-11-28 1浏览

退休人员不能购买宅基地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退休人员可以到农村租赁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可以与农村村民合作建房。但是,他们不能购买宅基地,也不能单独修建新房。这是因为我国的宅基地制度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仅享有宅基地上的使用权。以下是退休人员到农村租赁宅基地或与村民合作建房时需要考虑的因素:1.租赁合同:退休人员若想在农村租赁宅基地,需与土地所有权人(通常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

更多内容 2023-11-08 1浏览

村民宅基地纠纷怎么解决,是否需要起诉?

宅基地是在农村很常见的一种土地形式,目前农村中围绕宅基地而展开的纠纷越来越多,面对日益尖锐的宅基地矛盾,应该如何来处理呢?先进行调解,不能成功再进行起诉。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程序: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当农村宅基地纠纷发生后,首先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详细描述纠纷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出示...

更多内容 2023-11-08 1浏览

宅基地“大反转” 三类农房不能确权登记

近日,农村宅基地政策出现了一次重大的"大反转",让许多农民备受困扰。根据最新规定,三类农房将无法完成确权登记,第一类是使用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农房,即超过宅基地实际划定面积的房屋。第二类是建造在非法划定的宅基地上的农房,这些房屋通常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登记,违反了规定。第三类是新建或改建并投入使用超过一定年限的农房,也将面临无法确权的困境。这一政策,有益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宅基地管理的...

更多内容 2023-11-03 1浏览

城市建设蝶变焕新 宜居宜业更有品质 ——十看黄石经济半年报

  这里是黄石。走进即将完工的未苏湾,目睹茶色古香的建筑和店铺外飘扬的黄色三角旗,一起领略穿越时空的古街风韵;步入修旧如旧的华新1907文化公园,装修前卫的酒吧、茶吧、休闲吧,去体验黄石城市更新带来的勃勃生机。  这里是黄石。登上黄荆山大草甸,四向环望,是老城和新区和谐交融的画面,高楼老屋之间,这座城市成长的故事清晰可见。从“环磁湖时代”迈进“环大冶湖时代”,黄石正在发展中生发出“幸福味道”。  ...

更多内容 2023-08-02 1浏览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

更多内容 2023-07-12 1浏览

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三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三条政策措施  一、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省外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总部注册地迁入河北、省内建筑业企业首次获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地市政府可在次年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奖励2000万元。  ...

更多内容 2022-08-26 1浏览

襄阳:市城建档案馆组织开展国际档案日系列活动

喜迎二十大,档案颂辉煌。在“6•9”国际档案日来临之际,襄阳市城建档案馆组织开展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委书记王蒙徽关于档案工作的批示指示,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解读宣传片,并开展档案法规知识测试。二是利用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图片、标语等,在微信群推送《匠心守兰台 金盾增新辉》《百年守护 人民至上》等微视频宣传片,积极营造学档...

更多内容 2022-07-01 1浏览

关于开展2022年河北省建设行业“燕赵杯”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我省人才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我省装配式建筑高技能人才队伍,助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人才强冀工程2022年度重点人才项目”要...

更多内容 2022-07-01 1浏览

关于征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专家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河北省“十四五”信息化规划》有关部署,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行业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决定建立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专家库...

更多内容 2022-07-01 1浏览

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四条政策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四条政策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31日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四条政策  一...

更多内容 2022-07-01 1浏览

关于发布《既有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标准》的公告 发布机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2022年 第70号 发布日期:2022-06-20

《既有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标准》(编号为DB13(J)/T8470-2022)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发布,自2022年10月1日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zfcxjst.hebei.gov.cn)公开。

更多内容 2022-06-20 1浏览

“慎罚款”“慎停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四条政策服务稳增长保民生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明确四条政策,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  实施“慎罚款”执法。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予以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今年二、三季度,对沿街商户、流动商贩等市场主体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行为,主要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

更多内容 2022-06-15 1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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