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相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市、县住建部门征求同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的意见后批准。我省最新修订《江西省地名...
福建省规范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招标文件需明确公共收益如何分配
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福建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福建省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明确市场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秩序。 据了解,《办...
一图读懂: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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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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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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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市政工程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评价办法》视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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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这些行为,必须节约用地!
土地是咱们国家发展的根基,面对人多地少的国情,耕地资源的稀缺性是非常显著的。目前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了解到,咱们国家是快速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时候,这就导致了建设用地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加剧。在这样的背景下,节约用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选择,更是我们必须长期坚守的基本国策。所以国家严格禁止出现这两种行为,违者将会受到严惩:第一,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严禁非法占用土地盖房!
近来年,乱占耕地建房是农村发展的一大乱象。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农村地区购买土地或者租赁土地来盖房建设住所。然而,却有很多人占用农民的耕地来盖房!作为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我要告诉大家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耕地保护是关系14亿人吃饭的大事,事关国家安全,绝不能有闪失!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严禁擅自出租集体土地
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经常被大家提及。随着农村的土地、房屋等资产越来越“值钱”,一些村干部就开始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出租、转让农村的集体土地,甚至私自转卖。作为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要告诉大家,这种情况绝不能容忍,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什么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
《土地管理法》规定,管理农村的部门有这些行为,必重罚!
咱们国家一直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农村土地、农民生活等问题,国家设置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就在农村的发展建设当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作为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发现,近些年来,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经常滥用手里的权力犯下许多的违法行为,比如非法转让土地、侵占基本农田和帮助征收方欺负老百姓等。这些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农民朋友的利益。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自然资...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发现土地违法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咱们都知道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更是农民朋友们的生存基础。但是,近年来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滥用和非法侵占现象时有发生,给生态环境和农民利益带来了严重的损害。作为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非常重视这个事儿,今天要跟大家讲一讲相关的法律法规。土地违法行为包括: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2、破坏耕地;3、非法占用土地;4、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5、非法批准用地;6、非法侵占挪...
解读 | 《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政策依据...
解读 | 《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2024〕11号,以下简称《通知》...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由国务院批准征收这类土地!
咱们都知道,农村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生活保障,是农民的“命根子”,尤其是在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农民们在遇到政府征收土地时,一般都是默认为其有权征收基本农田,那么是否真的有权征收基本农田呢?今天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给大家科普一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严禁耕地撂荒!此行为违法
大家都知道,耕地是我们生活的基础。粮食是我们生存的必需品,而耕地就是生产粮食的场所。但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了解到,现在在农村里耕地撂荒的情况比较普遍。主要有三点原因第一是“谷贱伤农”第二是种地种粮收益不如打工第三是土地流转困难但是无论是什么原因,耕地撂荒都是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并且耕地撂荒是“违法行为”!咱们国家是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这一情况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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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有意从事住建领域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二、熟悉我国相关住建政策和调研工作;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住建发展做贡献;四、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五、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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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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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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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住建领域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住建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住建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行业内各项公益性、有偿性的服务工作。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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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由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管,与住建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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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会员后我们会授权您使用政务和行业双百网平台,收取的是网络平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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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住建领域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住建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住建领域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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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实在不好意思,我们无法帮到您。因为每个申请人自身所拥有的资源不同,所处的地区有差异,地方的经济水平也不同,之间是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和变数,所以我们无法提供各中心的收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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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成立后一般不发函给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某项具体工作需要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的时候再申请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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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业务范围确定工作区域,职称级别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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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有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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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人民监督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1份,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1份、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 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找到栏目‘申请加入’,点申请人民监督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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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发展县级中心,只发展地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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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岗位为属公益岗位,没有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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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关联,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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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个项目4个项目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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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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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因为我们是互联网媒体,发布稿件都是需要电脑操作,如果不会是无法开展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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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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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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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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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关联,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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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建资讯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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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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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住建法制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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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建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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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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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建资讯网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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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由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管,与住建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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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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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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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住建领域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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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住建领域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住建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住建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行业内各项公益性、有偿性的服务工作。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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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住建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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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全国范围内涉及住建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智能技术、建筑材料等方面的信息资讯均可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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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可以提供法律服务,但是需要看案件是否在服务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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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选题通过的话就可以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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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要您申请成功,成为我们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的住建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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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不是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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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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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建调查员授权使用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及4个项目官网,共204个网站。调查员分全国、省级、地市级三个级,全国5800元,省级1980元,地市级980元,办公物品资料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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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住建领域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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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务百网、行业百网中包含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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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住建领域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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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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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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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您的需求,宣传员、通讯员、特邀编辑都可以,在这里面任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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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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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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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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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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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部分网站类型不允许发布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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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专兼职人员登记表》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项目4个官网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住建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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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不是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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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4个项目官网查询栏的“政务百网”栏目和“行业百网”栏目都可以打开查看到具体的网站信息,另外在项目制度汇编里也有详细网站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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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举报投诉请添加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zfyjs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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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住建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人民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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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强调一点,只有我单位调研员可以申请发布负面信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必须有严谨的调研核实过程。在提交相应材料后,向总部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需经总部审核通过,申请发稿人确认并签字后,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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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能够帮您依法维权,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求助信/举报信,中心专业人员在阅卷完毕后会给予您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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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课题调研服务、案件代理、资讯信息化服务、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法律咨询、舆情公关等工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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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全国范围内涉及住建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智能技术、建筑材料等方面的信息资讯均可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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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住建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住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调研工作,基本网络操作熟悉的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需要填写: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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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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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项目官网查询栏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都可以打开查看到具体的网站信息,另外在项目制度汇编里也有详细网站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