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城市建筑垃圾如何管理?八部门印发行动方案!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加快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全省城市建筑垃圾规...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房地产工作的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出台了《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人不能有这些过激行为!严重坐牢
咱们都知道,信访是咱们老百姓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重要途径。但是,在信访过程中,咱们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千万不能有这些过激行为!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七条,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信访处理意见书要这样写!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信访处理意见书应当载明信访人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处理意见及其法律法规依据:(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作出解释说明。(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简单来说,就是咱们信访的时候,有关部门得把怎么处理的、为什么这么处理,以及法律依据都说...
解读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和目的 (一)起草背景 2019年,人社部出台《职称评审...
《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发展绿色建筑是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转型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节能降碳,有利于推动“好房子”建设。2022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建设高品质绿色...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提出对改进工作有贡献的可以得奖励!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类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对科学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应当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并予以回复。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这就好比说,咱们老百姓不是没事找事,提意见、反映问题,这是在为国家的发展出谋划策,这是在为社会进...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继续请求复核!
朋友们,注意了啊!前两天咱们聊过,如果咱们对信访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答复后的30天内要求上级机关复查。那万一复查之后,还是觉得不对劲儿,该怎么办呢?那么,今天告诉大家,如果咱们对复查意见还是不服的话,可以继续申请复核!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请...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集体信访要选代表,不能超过五个人!
农民朋友们,你们知道吗?咱们上访也得按照法规来,不能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以前有一个村子,村民们因为土地问题需要集体上访。少说也得上访的人也有30人左右,他们在信访单位门前组织了大规模的抗议活动。后来,有关部门对这次事件进行了调查,并依法对组织者和参与者进行了处罚。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
《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经营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燃气经营领域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充分...
《自治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全面促进燃气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升,切实保障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运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自治区燃气经...
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实录
文件链接: 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526/202408/content_6969191.html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8月2日...
解读 | 《关于加强四川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打造四川特色高素质乡村建设工匠(以下简称工匠)队伍,更好服务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我厅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四川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不能把举报材料泄露给被举报人!
前几天,有个朋友私信我,说他发现了自己村里的一个村干部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于是他向上级提出了检举控告。但没想到,没过两天,那个被举报的村干部就找到了这位朋友,说他被举报了!这让人觉得很奇怪,怎么举报了对方,对方还会知道呢?后来发现问题出在信访单位的工作人员身上,他们跟被举报的村干部认识,就把举报的事告诉了他。这种行为可是不允许的!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条,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纪检监察机...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不服处理的可以申请复查!要注意时间
“维权无门”、“投诉无果”,这些词语对于咱们老百姓来说可能并不陌生。在生活中,信访作为一种关键的民意表达途径,让咱们可以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但有时候,咱们可能会对处理的回应不满意。那遇到这种情况,咱们该咋办呢?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信访单位不能有这些行为,严重判刑!
信访一直是咱们老百姓相对更容易接受和信任的维权方式。《信访工作条例》可是咱们老百姓维权的的重要法宝,为咱们明确了信访时应该怎么做,也告诉咱们信访单位哪些行为是坚决不允许的!今天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带大家了解一下信访单位不能出现的行为。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六条,有关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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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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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关联,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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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授权使用官网和行业百网,104个网站。工作内容:利用百网站群平台,对住建领域的资讯信息和信息稿件进行采集、编写、发布。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运费到付或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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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主要业务是4个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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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中心没有省级中心,只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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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家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住建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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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建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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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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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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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有意从事住建领域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二、熟悉我国相关住建政策和调研工作;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住建发展做贡献;四、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五、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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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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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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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住建领域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住建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住建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行业内各项公益性、有偿性的服务工作。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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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由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管,与住建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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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会员后我们会授权您使用政务和行业双百网平台,收取的是网络平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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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住建领域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住建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住建领域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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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实在不好意思,我们无法帮到您。因为每个申请人自身所拥有的资源不同,所处的地区有差异,地方的经济水平也不同,之间是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和变数,所以我们无法提供各中心的收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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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成立后一般不发函给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某项具体工作需要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的时候再申请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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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业务范围确定工作区域,职称级别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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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有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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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人民监督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1份,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1份、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 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找到栏目‘申请加入’,点申请人民监督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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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发展县级中心,只发展地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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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岗位为属公益岗位,没有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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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关联,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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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个项目4个项目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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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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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因为我们是互联网媒体,发布稿件都是需要电脑操作,如果不会是无法开展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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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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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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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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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关联,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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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建资讯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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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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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住建法制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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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建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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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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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建资讯网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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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由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管,与住建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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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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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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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住建领域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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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住建领域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住建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住建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行业内各项公益性、有偿性的服务工作。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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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住建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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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全国范围内涉及住建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智能技术、建筑材料等方面的信息资讯均可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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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可以提供法律服务,但是需要看案件是否在服务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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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选题通过的话就可以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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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要您申请成功,成为我们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的住建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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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不是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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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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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建调查员授权使用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及4个项目官网,共204个网站。调查员分全国、省级、地市级三个级,全国5800元,省级1980元,地市级980元,办公物品资料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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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住建领域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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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务百网、行业百网中包含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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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住建领域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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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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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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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您的需求,宣传员、通讯员、特邀编辑都可以,在这里面任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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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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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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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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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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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部分网站类型不允许发布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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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专兼职人员登记表》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项目4个官网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住建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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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不是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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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4个项目官网查询栏的“政务百网”栏目和“行业百网”栏目都可以打开查看到具体的网站信息,另外在项目制度汇编里也有详细网站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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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举报投诉请添加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zfyjs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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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住建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人民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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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强调一点,只有我单位调研员可以申请发布负面信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必须有严谨的调研核实过程。在提交相应材料后,向总部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需经总部审核通过,申请发稿人确认并签字后,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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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能够帮您依法维权,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求助信/举报信,中心专业人员在阅卷完毕后会给予您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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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课题调研服务、案件代理、资讯信息化服务、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法律咨询、舆情公关等工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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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全国范围内涉及住建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智能技术、建筑材料等方面的信息资讯均可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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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住建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住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调研工作,基本网络操作熟悉的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需要填写: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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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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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项目官网查询栏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都可以打开查看到具体的网站信息,另外在项目制度汇编里也有详细网站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