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何佰昭等3位同志记三等功和李智勇等18位同志嘉奖的决定
厅机关各处室、厅城乡规划建设督查中心: 何佰昭等3位同志2019、2020、2021年度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李智勇等18位同志2021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根据中组部《公务员奖励规定》,经研究,...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数据接口标准V2.0》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2022年3月15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启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2﹞114号),其中工程质...
关于开展省级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委托部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市函〔2022〕225号 各相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快推进县域建筑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县域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推进我省县域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劳动节期间城市建设管理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清明节、劳动节期间市政、环卫、园林等行业运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北京通”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申请与领取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1〕306号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 为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升工作效率,我委联合“北京通”APP推出在线办理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申...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书的通知
辽住建审﹝2021﹞1号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审批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审批局,自贸区住建局、审批局: 为深...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节能管理,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经自...
关于征集2021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典型示范项目的通知
辽住建保〔2021〕11号 关于征集2021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 典型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沈阳市房产局: 为落...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的通知
建质函〔2022〕21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合肥、阜阳、淮南、宿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德市...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辽宁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辽住建科〔2020〕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辽宁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各市建委,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工程建设需要,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帮助湖北省建设工程企业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确保湖北...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
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深入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全面做好全省建筑...
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省厅先后印发《关于调整部分指标的通知》(闽建筑〔2021〕3号)、《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21年版)》(闽建筑〔...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山西省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建城字〔2021〕9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西省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
-
答 实在不好意思,我们无法帮到您。因为每个申请人自身所拥有的资源不同,所处的地区有差异,地方的经济水平也不同,之间是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和变数,所以我们无法提供各中心的收入数据。
-
答 中心成立后一般不发函给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某项具体工作需要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的时候再申请发函。
-
答 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业务范围确定工作区域,职称级别没有限制。
-
答 只有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
-
答 人民监督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1份,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1份、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 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找到栏目‘申请加入’,点申请人民监督员即可)
-
答 您好,首先要看您的文章,根据文章类型、内容、字数等因素来定价,一文一议
-
答 不发展县级中心,只发展地市中心。
-
答 本岗位为属公益岗位,没有薪金。
-
答 没有关联,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
答 一个项目4个项目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方便内部管理。
-
答 政讯通·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
-
答 因为我们是互联网媒体,发布稿件都是需要电脑操作,如果不会是无法开展工作的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如果不是会员,看您要发布的文章的数量和文章内容来定。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没有关联,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
答 住建资讯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住建法制调研工作。
-
答 住建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
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
答 住建资讯网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由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管,与住建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如果不是会员,看您要发布的文章的数量和文章内容来定。
-
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
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
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住建领域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住建领域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住建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住建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行业内各项公益性、有偿性的服务工作。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住建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全国范围内涉及住建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智能技术、建筑材料等方面的信息资讯均可以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可以提供法律服务,但是需要看案件是否在服务范围之内。
-
答 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选题通过的话就可以进行合作。
-
答 只要您申请成功,成为我们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的住建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
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不是政府官方网站。
-
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住建调查员授权使用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及4个项目官网,共204个网站。调查员分全国、省级、地市级三个级,全国5800元,省级1980元,地市级980元,办公物品资料费300元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如果不是会员,看您要发布的文章的数量和文章内容来定。
-
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住建领域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
答 政务百网、行业百网中包含核心网站。
-
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住建领域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
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
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
答 依据您的需求,宣传员、通讯员、特邀编辑都可以,在这里面任选一个。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如果不是会员,看您要发布的文章的数量和文章内容来定。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
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部分网站类型不允许发布视频。
-
答 《专兼职人员登记表》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项目4个官网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住建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下载即可。
-
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不是政府官方网站。
-
答 在4个项目官网查询栏的“政务百网”栏目和“行业百网”栏目都可以打开查看到具体的网站信息,另外在项目制度汇编里也有详细网站的介绍。
-
答 您好,举报投诉请添加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zfyjs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
答 可以。住建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人民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您好,首先强调一点,只有我单位调研员可以申请发布负面信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必须有严谨的调研核实过程。在提交相应材料后,向总部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需经总部审核通过,申请发稿人确认并签字后,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能够帮您依法维权,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求助信/举报信,中心专业人员在阅卷完毕后会给予您审理意见。
-
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课题调研服务、案件代理、资讯信息化服务、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法律咨询、舆情公关等工作为主。
-
答 全国范围内涉及住建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智能技术、建筑材料等方面的信息资讯均可以发布。
-
答 有意从事住建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住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调研工作,基本网络操作熟悉的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需要填写: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
答 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具体商谈。
-
答 如果您是我们的网站会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文章,如果您不是,就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
答 在项目官网查询栏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都可以打开查看到具体的网站信息,另外在项目制度汇编里也有详细网站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