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厅(局),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经济增长、稳定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安〔2023〕189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无锡、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南京市绿化园林局,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徐州、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省有关部门(单位): 为提高全省建设...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
苏建科〔2023〕157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房产局)、城管局、公积金中心,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市园林(市政)局,南京、徐州、苏州市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建设...
【部门解读】《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评选办法》政策解读
2022年4月25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评选办法》(建质〔2022〕39号,以下简称《办法》)发布,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现封闭运行的通知
晋建房字〔2024〕56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人民银行山西各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各监管分局,各商业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装修改造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建房管〔2023〕7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吸取近期房屋装修改造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遏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统计局 省商务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全省建筑业百强企业的通知
苏建建管〔2023〕9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统计局、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2022年,全省建筑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于发布《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合肥、 亳州、宿州、阜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宜兴市建筑工地“12.10”窒息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苏建质安〔2023〕199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无锡、南通市市政园林局,南京、徐州、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2月10日上午7时20分左右,宜兴市周铁镇大拈花湾二期项目发...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名单的通知
苏建质安〔2023〕37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有关规定,在企业自主网上申请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我厅组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的通知(第244号)
晋建市规字〔2023〕24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山西各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各监管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工程担保制...
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
省司法厅: 贵厅转来的《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收悉。经梳理,报送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进立法工作。《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的通知
苏建科〔2024〕54号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要求,推动碳达峰目标下绿色低碳建筑发展和创新实践,省住房城...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晋建房字〔2023〕201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山西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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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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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关联,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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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授权使用官网和行业百网,104个网站。工作内容:利用百网站群平台,对住建领域的资讯信息和信息稿件进行采集、编写、发布。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运费到付或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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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主要业务是4个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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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中心没有省级中心,只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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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家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住建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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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建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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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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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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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有意从事住建领域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二、熟悉我国相关住建政策和调研工作;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为住建发展做贡献;四、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五、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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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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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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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住建领域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住建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住建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行业内各项公益性、有偿性的服务工作。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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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由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管,与住建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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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会员后我们会授权您使用政务和行业双百网平台,收取的是网络平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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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住建领域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住建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住建领域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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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实在不好意思,我们无法帮到您。因为每个申请人自身所拥有的资源不同,所处的地区有差异,地方的经济水平也不同,之间是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和变数,所以我们无法提供各中心的收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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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成立后一般不发函给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某项具体工作需要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的时候再申请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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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业务范围确定工作区域,职称级别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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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有调研员可以申请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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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人民监督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1份,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1份、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 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找到栏目‘申请加入’,点申请人民监督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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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发展县级中心,只发展地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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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岗位为属公益岗位,没有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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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关联,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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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个项目4个项目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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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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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因为我们是互联网媒体,发布稿件都是需要电脑操作,如果不会是无法开展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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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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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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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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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关联,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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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建资讯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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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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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住建法制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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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建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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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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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建资讯网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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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由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管,与住建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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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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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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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住建领域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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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住建领域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住建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住建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行业内各项公益性、有偿性的服务工作。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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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住建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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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全国范围内涉及住建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智能技术、建筑材料等方面的信息资讯均可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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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可以提供法律服务,但是需要看案件是否在服务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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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选题通过的话就可以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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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只要您申请成功,成为我们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的住建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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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不是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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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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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住建调查员授权使用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及4个项目官网,共204个网站。调查员分全国、省级、地市级三个级,全国5800元,省级1980元,地市级980元,办公物品资料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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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住建领域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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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务百网、行业百网中包含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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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住建领域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资讯发布中心主要是住建领域相关资讯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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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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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课题调研服务等工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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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您的需求,宣传员、通讯员、特邀编辑都可以,在这里面任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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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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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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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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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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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您要上传到哪个网站,部分网站类型不允许发布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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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专兼职人员登记表》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项目4个官网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住建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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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不是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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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4个项目官网查询栏的“政务百网”栏目和“行业百网”栏目都可以打开查看到具体的网站信息,另外在项目制度汇编里也有详细网站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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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举报投诉请添加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zfyjs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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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住建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人民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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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强调一点,只有我单位调研员可以申请发布负面信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必须有严谨的调研核实过程。在提交相应材料后,向总部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需经总部审核通过,申请发稿人确认并签字后,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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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能够帮您依法维权,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求助信/举报信,中心专业人员在阅卷完毕后会给予您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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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以课题调研服务、案件代理、资讯信息化服务、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法律咨询、舆情公关等工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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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全国范围内涉及住建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智能技术、建筑材料等方面的信息资讯均可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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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住建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住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调研工作,基本网络操作熟悉的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需要填写: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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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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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项目官网查询栏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都可以打开查看到具体的网站信息,另外在项目制度汇编里也有详细网站的介绍。